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,充分发挥从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社会组织、城乡社区应急志愿者(以下统称社会应急力量)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的重要作用,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,近日,应急管理部、中央文明办、民政部、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意见》。《意见》共三部分、14条,明确了社会应急力量发展的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、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等。
《意见》坚持鼓励、引导、服务的政策导向,提出统筹规划发展、加强政策扶持、强化能力建设、做好应急动员、规范救援行动、坚持正向激励、加强日常管理、开展诚信评价等8项主要任务,以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、加大工作指导力度、培养应急工作作风等3项组织领导措施,力求搭建起科学系统的社会应急力量制度体系、管理体系和组织保障体系。
《意见》在起草过程中,认真研究吸收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《志愿服务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《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》等相关规定精神,充分吸收借鉴云南漾濞6.4级地震、河南郑州“7·20”特大暴雨等灾害救援中统筹社会应急力量现场行动的经验做法,注重将近年来组织开展社会应急力量调查摸底、技能竞赛、能力测评、培训演练、通行服务、安全保障等工作中形成的规律性认识,进行系统总结提炼并上升为制度要求。
《意见》的出台,将为提升社会应急力量整体建设质量和发展水平提供科学指导。